各教学系:
根据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为我校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应届专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5%,名额分配见下表。
教学系 |
校级优秀毕业生(人) |
建筑与城市规划系 |
75 |
建筑装饰与艺术设计系 |
117 |
建筑工程系 |
105 |
市政与交通工程系(设备工程系、数字智能工程系) |
106 |
生态保护与环境工程系 |
37 |
工程管理系 |
89 |
建筑经济管理系 |
116 |
合计 |
645 |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在班级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中均排名前30%,无处分,目前无不及格科目,且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鲁班综合奖学金”“鲁班竞赛奖学金”等,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者荣誉原则上至少一项;
(六)修德。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文明城建学子行为规范》等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等比赛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要求及程序
(一)各教学系根据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名额范围内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质量。
(二)各教学系、各班级均要对拟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要求各系出具一份总的评审报告(包含评选流程、评议小组、公示情况等)加盖系公章一并提交;同时提交附件1—汇总表(纸质盖章版、电子版)、附件2—评审表(系盖章后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他过程性材料自行留存,以备检查。以上材料请于6月4日(周三)下午4点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王冰老师处(办公楼1404,51765637),电子版以系为单位发送至xsgz@sduc.edu.cn。
(四)学生工作处审核后将初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加盖学院印章后各教学系领回装入毕业生档案,一并发放证书。
附件:1.校级优秀毕业生人员名单
2.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5月26日
附件1
校级优秀毕业生人员名单
教学系:(盖章)
注:院系、行政班级填写规范全称。
附件2
山 东 城 市 建 设 职 业 学 院
优 秀 毕 业 生 评 审 表
姓名 |
张三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98.01 |
民族 |
汉 |
政治面貌 |
团员 |
学历 |
专科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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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201811010101 |
班级 |
给排水工程技术1801 |
平均学分绩点及名次 |
3.50,第1名 |
何时受何单位何种奖励 |
1.2020年4月,山东省教育厅,2020-2021学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 |
主
要
事
迹 |
(请用第三人称书写,入档案材料注意校对格式、字体、内容等,3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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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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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一张,学校、毕业生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2.班级填写学生成绩明细上的规范全称;
3.平均学分绩点及名次按班级入学以来成绩统计;
4.何时受何单位何种奖励按照“评选条件”第五条如实填写;
5.主要事迹要求300字左右。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