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宿舍卫生清洁,是学生良好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的体现,对提高同学们的生活质量,营造温馨、舒适、健康、文明的宿舍环境,促进大学生健康成才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维护公寓区良好的卫生环境,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检查
1.常规检查:学生工作处组织学生干部每日7:20分按照《学生宿舍卫生日常检查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对各楼宿舍卫生进行常规检查。
2.例行检查:每周一下午13:30点由公寓管理中心老师及各系学生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按照《学生宿舍卫生日常检查评分标准》的相关要求,对各楼宿舍卫生进行例行检查。
3.重点抽查:每学期两次,由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及各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检查组按照《标准化学生公寓宿舍卫生检查标准》(详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对公寓卫生进行重点抽查。
二、卫生评比
学生宿舍卫生根据打分情况,分为五个等级:A级(优,90分-100分)、B级(良,80-89分)、C级(合格,70-79分)、D级(不合格,70分以下)。
1.奖励办法:
学生工作处在综合以上三项检查成绩的基础上,按照《学生公寓“星级文明宿舍”评比及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从B级及以上的宿舍中择优评选“星级文明宿舍”颁发奖学金。
按班级全部宿舍的综合卫生成绩评出“优秀宿舍管理班”颁发流动红旗。
2.处罚办法:
被评定为D级的宿舍由辅导员督促限期整改,对能够按要求整改的宿舍学生不予记录;对不听教导的宿舍学生给予通报批评。
每四周的检查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评定为D级的宿舍及个人,结合该宿舍及个人日常表现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该宿舍的全体成员取消任何评优资格。
班级如有宿舍为C级及以下宿舍,取消其该学期评选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的资格。
三、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学生宿舍卫生日常检查评分标准
2:标准化学生公寓宿舍卫生检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