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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晚自习管理规定

发布人: 时间:2020-09-09 浏览次数:

在校生上晚自习,对巩固学习效果,培养学生自学能力,促进“励志笃行,探求真知”学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学院工作实际。为充分利用好晚自习时间,增强学生上好晚自习自觉性,调动学习积极性,保持良好的晚自习秩序,制定本规定。

一、晚自习时间

每周日至周四,或者节假日后上课的前一天晚间,在校生按照作息时间表的规定时间上晚自习。

二、晚自习地点

学生自习地点为本班教室,或经教学系同意的自习场所。

三、晚自习纪律要求

1.学生在晚自习期间,必须遵守教室管理规定,保持肃静,尊重同学们安静学习的权利。

2.不准在教室内吃东西、接打手机、玩电子游戏、播放与学习无关的音视频节目。

3.不准在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从事影响晚自习秩序的事情。

4.不能有穿背心、拖鞋、吸烟、打牌等违反《文明城建学子行为规范》的行为。

5.在晚自习期间,学生不能在宿舍留置。

6.要听从负责晚自习检查的师生管理。

四、晚自习考勤

1.班级考勤以班为单位实施。各班级安排一名干部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记录,如实向检查人员报告出勤情况。

2.各班级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落实审批权限和程序,保证晚自习出勤率,严格控制学生晚自习期间无序外出。

3.因病或因事无法参加晚自习的同学,可向辅导员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条交班级干部以备检查,无假条视为旷课。

五、管理要求

1.各系学生会在值班老师指导下,负责晚自习的常规检查和秩序维护,了解辅导员值班安排,熟悉工作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鼓励创造性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晚自习秩序和学习效果,支持学生有序去图书馆学习。

3.支持各班级使用教学资源库,规范引导学生使用手机或者多媒体设备开展线上学习。

4.各班级在教学进度上遇到晚间不能在本班进行学习活动的教学项目,如顶岗实习、外出实习并且晚间不归等情况,可经本系教学科长签字批准,暂停晚自习,由系学生会统一汇总,报校学生会学风建设部备案。

5.各班级在遇到课程设计、模型制作等情况,可以保持其教学活动特点。不能在教室门窗张贴告示回避晚自习检查与考核。

6.以不影响其他班级学习为原则,各班级可以在教室进行班会和主题教育活动。

7.在晚自习期间开展集体性学生活动,须经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批准,在指定区域和指定时间进行,并做好安全管理。活动方案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8.在晚自习期间,不准在教学楼进行学生组织纳新和商业性推广活动。

六、晚自习的检查与考核

1.教学系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班级晚自习检查具体办法和《晚自习管理方案》,对班级情况认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

2.教学系在每学期第一周将《晚自习管理方案》《班级晚自习检查办法》《班级晚自习教室分布表》报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

3.校学生会学风建设部根据本规定,对教学系《晚自习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予以核查,把核查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在学生工作例会上通报,并纳入教学系考核。

4.教学系对校学生会学风建设部的核查工作配合支持。

七、附则

本规定自2018年10月修订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