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教育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教育 >> 文明修身 >> 正文 文明修身

课堂教学秩序管理规定

发布人: 时间:2020-09-09 浏览次数:

为了维护课堂教学秩序,严格课堂纪律,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教室是教师授课和学生学习、考试的重要场所,学生须自觉遵守课堂秩序,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生须遵守课程表规定的授课时间及学校规定的自习时间。

第二条  课堂秩序的要求:

(一)学生须准时上课,提前五分钟进入教室,不得迟到、早退。迟到者要向任课教师讲明原因,经任课教师允许方准入内。

(二)进入教室时,学生的服装要整洁得体,不得穿背心、拖鞋、超短裙、吊带装、露背装、不在教室吃三餐。

(三)教师进入课堂时,学生要起立喊老师好,教师答礼后方得坐下。

(四)上课时学生必须专心听讲。教师提问应起立回答。学生提问时,应先举手,待教师同意后,再起立发问。下课时,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开教室。

(五)上课期间不得吃零食、接打手机、随意进出教室,不得在教室吸烟或做其他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六)学生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能请事假,有特殊原因请事假,应按照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七)学生的上课出勤由任课教师负责,学期末汇总后纳入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业成绩考核范围。

第三条  教学环境的要求:

(一)要保持公共教学环境的肃静,不准在公共教室内喧哗、打闹或吸烟。严禁在公共教室、走廊内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和干扰其他班级上课。

(二)公用教室,不准用任何物品为自己或他人占座,影响其他同学使用。

(三)要爱护公共教室内一切教学设施,不得私自移动。不准用笔或刀在桌、椅上涂写或刻画。

(四)不准动用公共教室中的一切多媒体等教学设,不得任意挪动公共教室内的设施。

(五)注意节约用电,离开教室时,要自觉关闭电源,养成节约的习惯。

第四条  以上各条规定,全院师生要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以至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