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教育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教育 >> 文明修身 >> 正文 文明修身

文明城建学子行为规范

发布人: 时间:2020-09-09 浏览次数:

为促进学生思想品德修养,遵纪守法,实现“鲁班传人”的全面发展,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认同校训,践行校风,弘扬学风,知行合一。

第二条  踏实严谨,精技强能,勤奋进取,自主创新。

第三条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平和理性。

第四条  按要求出操、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提前请假;不抄袭作业、不考试作弊。

第五条  爱护公共设施,爱护一草一木,不踩踏和穿越草坪,不毁坏花木;不在墙面、桌椅、玻璃等处乱涂鸦、乱刻划、乱张贴;不损坏开关、指示标识及消防设备等。

第六条 衣着文明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不身着背心、拖鞋、超短裙、超短裤、吊带装、露背装等离开公寓楼,进入公共场所;男生禁止留长发、扎辫子、染发、带耳钉。

第七条  男女生之间行为得当,不存在勾肩搭背、搂搂抱抱等现象。

第八条  购餐时主动排队,不得拥挤;用餐后,主动将餐具送至餐具回收处;不在教学区内吃三餐。

第九条 不吸烟、不酗酒、不打架、不赌博;不聚事围观,不大声喧哗,不推挤冲撞他人。

第十条  不乱扔废弃物,不随地吐痰;不在教学区、运动场和学生生活区驾驶机动车。

第十一条  遵守公寓制度,不私接电源,不违章使用电器和点蜡烛,不损毁和私自拆装宿舍设备;不留宿校外人员;不饲养宠物。

第十二条  不上通宵网吧;不在校外租房居住。